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企业整体素质和产品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快速发展,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07年12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我省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方法进行了明确。《意见》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将对我省工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全省经济的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意见》指出,实施名牌战略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增强我省经济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充分挖掘我省科教和优良产业资本优势,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今后一段时期,我省重点要在能源化工、装备制造、高技术三大支柱产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继续加大在农产品以及旅游、文化及服务领域培育和申报名牌的力度。在“十一五”期间,通过名牌战略的实施,要使全省名牌产品质量水平和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得到提升;优势产业中的名牌产品数量明显增加,累计培育出30个以上国家级名牌产品和400个以上省级名牌产品,力争培育1个拥有自主知识权、国际竞争力强、品牌知名度较高、销售额超过百亿元的世界级名牌产品。
《意见》中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名牌工作,要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制订支持名牌战略发展的规划和方案。要求各本地区制订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加大对名牌工作和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在现今省政府每年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生产企业给予奖励的基础上,要求各市政府要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陕西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并鼓励企业建立内部奖励制度,对争创名牌有功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意见》同时确定每年九月的最后一个周为名牌产品宣传周。并要求坚决制止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种乱评比、乱排序及各种名目的“信得过”挂牌发匾活动。
《意见》中特别提出,省人民政府将设立“陕西省质量奖”制度,每年评选若干个在创建名牌工作突出、质量工作卓有成效的企业,授予其“陕西省质量奖”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同时,要求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法制化进程,在现有《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的基础上,抓紧拟定《陕西省名牌产品管理条例》。
《意见》的颁布实施,将对我省深入实施名牌战略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标志着我省名牌战略实施工作又将跨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尤其是“陕西省质量奖”的设立,必将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省各级政府和生产企业重视质量、争创名牌的积极性,从而全面提升我省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实力,加快我省建设西部强省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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